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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 浦税政代[2001]1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关于取消上海江浦粮油贸易公司等七家国有粮食企业的销售粮食免税资格的代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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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
文件编号: 浦税政代[2001]19号
文件名: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 浦税政代[2001]1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关于取消上海江浦粮油贸易公司等七家国有粮食企业的销售粮食免税资格的代电通知
发文日期: 2001-11-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关于取消上海江浦粮油贸易公司等七家国有粮食企业的销售粮食免税资格的代电通知
浦税政代[2001]1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政处关于取消上海江浦粮油贸易公司等七家国有粮食企业的销售粮食免税资格的代电通知
浦税政代[2001]19号
全文有效
2001年11月5日
各分局、稽查大队:
今年浦东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原列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粮油购销企业名单》的上海江浦粮油贸易公司、上海申浦粮油贸易公司、上海东浦粮油贸易公司、上海南浦粮油贸易公司、上海外高桥粮油贸易公司、上海林发工贸易实业公司不再从事粮食购销业务,上海浦东粮油物资仓储公司已不再经营,其资产和业务划归上海浦东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198号《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取消上述上海江浦粮油贸易公司等七家国有粮食企业的销售粮食免税资格,从2001年10月起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国有粮食企业在体制改革中资产转移涉及的税收问题,请各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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