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7
  • Tax100会员 33653
查看: 1025|回复: 2

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公告 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963

主题

1821

帖子

1849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849
2020-3-31 15: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433.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8-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撤销原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原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原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五、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点: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3楼。邮政编码:401147。联系电话:023-8115798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


点评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433.html  发表于 2020-3-31 15: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3

主题

1821

帖子

1849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849
 楼主| 2020-3-31 15: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发布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成立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职能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并向社会告知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办公地点、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事项。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