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89
  • Tax100会员 33097
查看: 656|回复: 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财[2007]3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10 10: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财[2007]36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财[2007]3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12-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沪国税财[2007]3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沪国税财[2007]36号
  全文有效
  2007-12-29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教育中心、信息中心、财科所、机关服务中心、注税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关于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财驻沪监[2007]181号)精神,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于2008年1月11日前将填制后的《2007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在加盖公章后,随同电子文档和2007年12月31日开户银行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12月31日银行日记账余额等资料报送市局财务处(联系人:沈琼,电话:22043;董佳,电话:22051)。
  特此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