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林健清等10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社批复〔2018〕215号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
《关于申请确认林健清等10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的函》(闽教师〔2018〕43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林健清等10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一、省教育厅(2人)
福建工业学校:林健清
福建理工学校:林娟玲
二、省供销社(1人)
福建经济学校:詹朝阳
三、福州市(2人)
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王斌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郑德煌
四、厦门市(2人)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庄敏琦、赵丽萍
五、泉州市(1人)
晋江职业中专学校:吕子微
六、三明市(1人)
三明工贸学校:彭佩烘
七、龙岩市(1人)
上杭职业中专学校:唐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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