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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文〔2018〕17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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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808/t20180808_3667358.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文〔2018〕178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文〔2018〕17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7-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8〕17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省属(央属)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66号)精神,福建省飞毛腿高级技工学校等4家单位为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陈国信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家单位为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28号)要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含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由各设区市在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50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0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每年6月中旬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就业资金,其中包括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省级已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安排补助资金。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及省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推进,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
  三、在建设周期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意见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适时对各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和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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