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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征[2008]4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售价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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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征[2008]47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征[2008]4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售价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11-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售价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8]4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售价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8]47号
  全文有效
  2008-11-25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票据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售价的通知》(国税函[2008]891号)转发给你们。本市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仍由上海伊穗纸业销售有限公司负责经销,销售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并由其告知各税务发票定点印制企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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