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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批复〔2018〕270号 关于批准确认郑漫雅等33人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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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0 1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808/t20180815_3955126.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批复〔2018〕270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批复〔2018〕270号 关于批准确认郑漫雅等33人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8-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郑漫雅等33人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社批复〔2018〕270号

  福建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提请确认郑漫雅等33位同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告》(闽文职改办〔2018〕10号)收悉。经研究,批准确认2017年度福建省群众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郑漫雅等33人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现予公布。

附件: 郑漫雅等33人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郑漫雅等33人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名单


一、省文化厅(4人):郑漫雅、黄丹军、郑晶、何肃先

二、福州市(3人):祁奕静、林琳、苏勤

三、厦门市(6人):陈娟、蔡菲、陈美云、高爱民、苏艳琦、徐宁

四、宁德市(4人):陈生、李清燕、余贤、雷明祥

五、泉州市(2人):许素彬、王铭芬

六、漳州市(5):许水田、何溪源、陈秋红、刘小龙、沈淑芳

七、龙岩市(2人):陈小京、付金生

八、三明市(4人):刘丹萍、吴绍祝、罗盛城、郭煊强

九、南平市(3人):陈玲、高虹、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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