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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浙江人社局 ZJSP13?1995?0025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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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17/art_1442999_8013.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ZJSP13?1995?0025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ZJSP13?1995?0025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2-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
ZJSP13?1995?0025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
浙劳政〔1995〕120号


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省级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现就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程序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在制订劳动合同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充分征求本单位工会和职工群众意见,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对于现有的固定职工,用人单位应按浙政办发[1995]19号文件规定的实施步骤,完成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区别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法定代表人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其代表本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表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开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委托人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和授权委托的内容及范围,并由法定代表人署名。受委托人代签劳动合同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但法定代表人直接或委托他人代表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用人单位根据我厅浙劳政[1995]103号文件规定辞退已待岗六个月的现有固定职工时,应由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填报《辞退职工审批表》(表式见附件一),经征求本单位工会意见后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对于辞退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发给《辞退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辞退证明书》送达之日起,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五、现有固定职工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分别向本单位行政和工会提出书面声明。本单位行政在接到书面声明后十五日内书面表示同意或示提出书面异议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并由用人单位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三);本单位行政和工会在接到书面声明后十五日内均表示书面异议的,劳动关系不得解除。
六、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要求与另一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另一方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答复并送达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自书面答复送达时解除;十五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书面申请自行失效。书面申请提交后要求撤回的,必须在另一方作出书面答复前提出。
对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四)。
七、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法定代表人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规范性文件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其他规定的,还应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四)。
八、劳动合同制职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持原劳动合同以及其他有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申领《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五)。劳动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发出不予确认的书面通知,并送达申领人。
九、对于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发给《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六),作为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
十、因本通知第四条至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凭《证明书》或《确认书》办理失业登记。
十一、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通过制作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制订实施方案等方式,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指导。同时,应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劳动行政部门实行劳动监察、行使行政处罚权,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告知被处罚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程序,以保障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

附:一、辞退职工审批表
二、辞退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五、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六、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日

  
附件一:

辞退职工审批表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待岗起讫日期

拟处理

意见



(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本单位

工会意见



(本单位工会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注:此表由用人单位留存。

附件二:
辞退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固定职工,性别,年龄,住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已待岗满六个月。根据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劳政〔1995〕103号)规定,予以辞退。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固定职工,性别,年龄,住址。该职工于年月日向本单位提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根据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劳政〔1995〕103号)规定,本单位终止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五: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兹有(单位)职工,性别,年龄,住址,于年月日向我局申请确认劳动合同解除。经我局审查,该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劳动法》第32条第项的规定,特此确认该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附件六:
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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