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0 11:09 编辑
助农助产要开票?税小瓯来帮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以你在疫情期间自产自销“连地笋”依然享受免征增值税,您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但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您提供的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需要代开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并按照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该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您的税务登记地在福建,不属于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您向湖北省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时,也只能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哦
纳税人发生的出租不动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适用于5%征收率的应税项目,仍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您需要按实际收取的租金按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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