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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税汇算完成后,这些资料请您务必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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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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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0 04: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崇左税务
标题: 2019年度个税汇算完成后,这些资料请您务必留存备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jE1NjI1Mw==&mid=2247485018&idx=1&sn=1e310dc4adba3332de81749af9d97c6c&chksm=cfc32668f8b4af7e5272ca603ec491ad1b2c799edf8682efb138768237b65ddd9563889ed39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9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9 09:49 编辑

2019年个税年度汇算的法定办理时间已于6月30日截止,绝大部分纳税人朋友都已经完成了个税年度汇算申报,但是即便您已经成功收到了退税或补缴了税款,相关资料也一定要继续保存好哦!

我们首先来看看有关政策规定:
您以及代办个税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也就是说,2019年个税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至2025年6月30日
  下面我们对一些重点的相关资料来做个归集!
一、关于年度汇算申报表
如果您是通过网络渠道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则年度汇算申报表由系统直接生成和留存记录,无需另外打印。但如果您是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的,则需要留存好年度汇算申报表哦!
二、关于综合所得收入相关资料
您在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具体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相关资料,比如常见的工资条、劳务合同付款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收入情况的相关资料,请您注意留存!
三、各项扣除和优惠的相关资料
如果您享受了2019年度综合所得各项扣除或税收优惠的,比如常见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公益慈善捐赠、残疾人减征优惠等等,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需要附报相关表单,之后还需要留存备查相关证明资料。
  其中,享受范围最广的当属专项附加扣除了。税务机关核查时,您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您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针对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同,您需要对应留存备查的资料如下:
子女教育: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赡养老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大病医疗: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当然,除了以上列举资料外,未尽列举的其他相关资料,请您根据税务机关核查时的具体要求予以配合提供。
最后,小编提醒您:纳税人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部门后续将对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届时请您继续予以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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