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地方税务局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2年12月26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局:
为确保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现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已进入第七年,通过广大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纳税人主动申报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行申报人数逐年增加,纳税申报管理工作逐步常态化。同时,随着自行申报的基数不断增大,申报人数增长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因此,各局既要成立相应的自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行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面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事先制定预案;各局主要领导特别是主管局长要亲自抓好落实,协调税政、征管、纳税服务和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毫不松懈地做好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二、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各局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2012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把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对重点企业采取“点对点”和重点行业采取“以点促面”宣传辅导,实现宣传工作的“点面结合”。要充分利用本地的报纸、网络、电台、电视、手机短信、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自行纳税申报的氛围,以座谈会、送感谢信等形式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的宣传提示工作。宣传辅导工作既要耳闻目睹,家喻户晓,又要留有资料,积累经验。
三、整合信息, 突出重点,推动自行申报工作的全面开展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的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科学确定高收入群体。各局要认真分析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的经济结构和特点,对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盈利较大的企业和电力、新华书店、银行、保险、医院、烟草、移动、电信、重点学校、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酒店、中介机构等重点单位作为高收入群体。二是要科学筛选重点纳税人。各局要加强对高收入者信息收集和信息整合,确定重点申报的人群和对象。要充分利用征管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以前年度自行申报数据和各类公开披露的信息,结合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比对工作,根据车辆购置税有关购置高档轿车的纳税信息,购置豪华住宅的信息,以及涉税举报和对以往纳税资料比对等,查找和监控高收入个人,以投资分红、股权转让、个体工商大户、二手房转让为突破口,掌握重点纳税人收入来源、收入渠道、收入项目、行业分布等详细情况。特别要对前三年已经申报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管理,确保这部分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是主动加强与外部门的联系和协作。要积极与财政、工商、金融、保险、文化、建设、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结合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加强分析审核,查找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征管。四是强化对税源的动态监控。及时将自行申报情况与已掌握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发现问题,拾遗补缺。各局要结合此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事前分析预测和事后比对查补工作,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自行申报工作的平稳开展。
四、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使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各局要继续加大对个人自行申报的服务和辅导力度,办税服务厅均要设立专门申报窗口,指定专人受理申报。在工作日午休时间及双休日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全天候受理。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人深入企业开展税务约谈、辅导,督促纳税人主动申报,积极做好纳税人的业务辅导、业务咨询、申报表受理等工作,实行“专门受理、专人辅导、专业服务,专人保管”,确保纳税人快速、准确地完成今年的自行申报工作,并且对外公布咨询电话,确保纳税人咨询渠道的通畅,使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五、明确职责,加强考核 ,确保自行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将纳入市局2013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各局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为避免“前松后紧”的情况出现,层层分解申报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总结;税务人员要确保申报人员的达标面及严格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切实做好纳税人申报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自行申报工作结束后,各局要建立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自行申报资料档案,市局将对自行申报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