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地方税务局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
益地税函[2013]28号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
益地税函[2013]28号
全文有效
2013年3月27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局:
为认真做好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从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凡在我市境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主要年检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及涉税情况。
三、年检程序
联合年检由市局流转税科与各区、县(市)局税政科共同负责,并按如下程序操作。
(一)初审:由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陆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址:http://www.hnlhnj.gov.cn;由市地税局流转税科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通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有关情况,由各单位税政科将有关情况报市局流转税科。
(二)年检:网上联合年检初审通过后,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到市地税局流转税科办理年检手续,经办人员要认真核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与网上联合年检申报的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审查表中签注意见并予盖章,同时留一份存档。
(三)验证:年检程序通过后,由企业持已被市局盖章确认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验证后的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检的验证手续。
四、几点要求
(一)要以联合年检为契机,对所有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在年检和验证的时间段内,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大集中”系统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对发现漏征、漏管和未缴、少缴税费的,要按有关规定补缴相关税费;对审核无误的,在其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签注“年检合格”和日期,并予以盖章,同时在“大集中”系统中进行“验证”操作;对相关年检的纸质资料要予以存档。
(二)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服务工作。联合年检是税、企双方直接的沟通和了解的过程,也是多部门配合与协力的机会,要在联合年检过程中融入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要在办税大厅装贴相关宣传资料,要重点加强对外资企业中“走出去”企业的纳税宣传和服务工作。
(三)要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纳税秩序。要重点加强对“筹建期”外资企业和非正常户外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要区别情况,适当处理,按规定和程序办理年检验证手续;对不申报年检和验证的,要开展提醒服务,督促其参加年检验证手续;拒不参加年检验证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