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地方税务局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园区征管权限的通知
益地税函[2013]76号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园区征管权限的通知
益地税函[2013]76号
全文有效
2013年6月18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园区规划、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益发[2013]4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心城区园区规划管理体制调整操作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将中心城区园区征管权限调整明确如下:
根据规划,将原属赫山区管辖的高新大道以北300米为界线以南的泉交河镇龙泉村部分(1.02平方公里),沧水铺镇黄团岭村部分(1.43平方公里)、沧水铺村部分(0.38平方公里),319国道以东沧水铺镇灵宝村部分(0.65平方公里)、衡龙桥镇鱼形山村部分(3.61平方公里),以及衡龙桥镇石坝村、水口庙村、镇龙桥村、黄家塘村等4个整村和浮云铺村部分(0.34平方公里),总计24.39平方公里地域划归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开发区管理。上述地域相应的税收征管权限从2013年7月1日起,由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划归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具体工作要求:
1、核定税源情况。赫山区地方税务局要对上述地域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应划转纳税人清册,核定划转纳税人2012年实际缴税情况和2013年1-6月实际缴税情况(附税票复印件),清册应注明纳税人所在行政村,移交高新区地方税务局核对,双方签字确认。
2、办理移接交手续。按照两区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划转纳税人清册,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清缴发票、税款,收缴税务登记证件,并办理税控收款机、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变更手续,整理应移交的其他税收资料。由赫山区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报市局征管、信息部门在大集中系统内对纳税人管理数据进行批量划转。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对移交的纳税人及时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并办理税控收款机、税库银三方协议的新手续。
3、明确工作责任。两区地方税务局的征管部门为划转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迅速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抽调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划转工作不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