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252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培养,鼓励其开展各类学术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4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办发〔2001〕48号)精神,今年继续开展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应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一份(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下载区”下载),由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省直管县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连同申请资助经费报告、项目任务书或已出版的著作(独著),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培训等相关资料,于 8月 31日前 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所报送材料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jiali@ah.hrss.gov.cn。
三、相关要求
1.对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属于我省战略性八大新兴产业的项目,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2.对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3.各地区(部门、单位)在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本地区(部门、单位)2009—2011年度获资助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个人填写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由地区(部门、单位)汇总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下载区”下载),否则不予受理。
4.各地区(部门、单位)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认真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资助经费的高效使用。要把申报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结合起来,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结合起来,鼓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多出成果,多做贡献。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2663176
二〇 一二年七月十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