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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安徽人社局 关于推荐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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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442200.html
发文单位: 安徽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安徽人社局 关于推荐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7-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人社局
关于推荐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260号

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进一步扩大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现就推荐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学校通知如下:
一、 试点专业
  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包括汽车维修、
数控加工、机床切削加工、钳加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每所学校原则上申报不超过两个专业或方向。
二、 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推荐对象应为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
(二)申报的试点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名以上教师参加过人社部组织的一体化师资培训,并
取得《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2.试点专业应为本校的重点专业,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和课
程教学改革经验,同时本专业年招生人数原则上应在200人以上。
3.具备2012年秋季在入学新生中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的条件。
三、 申报审核程序
试点学校申报审核程序是:学校申报,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省厅择优遴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认定并公布。
四、 有关要求
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是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工作,要动员组织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试点,要按要求审核推荐试点学校,供省、部遴选。推荐试点学校须填写《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申报表》,连同推荐函于  7月 27日前 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pxc@ah.hrss.gov.cn邮箱,纸质版须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黄小师
电话/传真:0551-2673947
附件: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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