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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安徽人社局 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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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442366.html
发文单位: 安徽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安徽人社局 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2-08-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人社局
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皖人社发〔2012〕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各市粮食局:
近年来,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步伐,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大粮食流通监管力度,全面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决定,对合肥市粮食局等40个 “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 和吴保全等60名 “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 、徐文伦等40名 “全省粮食系统劳动模范”予以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推进我省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再建新功。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向上的斗志投身到“十二五”建设和粮食产业化两千亿跨越工程的伟大实践中,为实现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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