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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办理缴费了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月31日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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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4 13: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西税务
标题: 您办理缴费了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月31日即将结束!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a_m-cGUCpGMa_lAi0LxEg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17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9 10:28 编辑

您办理缴费了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月31日即将结束!

    各位城乡居民缴费人注意了,广西税务12366再次提醒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2020年第4号通告的规定,2020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已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现在距离缴费延长期结束,仅剩两周时间了。若您尚未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那就抓住延期缴费政策的小尾巴,赶紧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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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小提示
    缴费标准

    根据桂医保发〔2019〕23号文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250元。

    若您未在规定期限缴费,缴费金额会有变化哦!

    因为根据桂人社规〔2018〕14号文规定,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缴费期延长政策
    适用范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政策仅适用于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2020年3月31日前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从2020年1月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若是有发生中断缴费、逾期缴费和初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则需要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初次参保和逾期缴费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线上缴费渠道
    介绍

    广西区内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以下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完成: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

      3.支付宝城市服务

      4.广西税务APP

      5.广西政务APP

      6.广西电子税务局

      Tips:以上渠道同样适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

      详细缴费操作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费如何缴纳?您可以这样缴!

      如果缴费人需要咨询缴费问题或遇到缴费操作问题,欢迎拨打广西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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