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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安徽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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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441934.html
发文单位: 安徽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安徽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8-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283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省厅前段时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62号)、《关于2012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64号)要求,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2 年8月1日 至  2013年 6月 30日 期间,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各市、省直管县将《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报省厅,省厅汇总后上报,以便部建立全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数据库。今年第一次上报时间为  9月 2日 前,10月以后按月上报。
联系人:戴晓龙 电话:0551-2654537(兼传真)
电子邮箱:381172460@qq.com
  
  
  
      2012 年8 月13 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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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社秘〔2012〕283号  发表于 2021-3-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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