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社局
关于2013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39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2013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2〕136号)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人代表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新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办法和时间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接到本通知起,抓紧组织本地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按隶属关系将申请表报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有关材料进行遴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择优推荐1-3个创业项目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1-2位候选人报人社部,同时评选出省级创业启动支持项目。
(三)请各市务于 2013年 1月 20日 前 将申报函(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为了解掌握近几年我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请各地在上报申报材料时,一并上报2010-2012年度 获得国家和省级支持的创业启动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的报告。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230061
联系电话(传真):0551一62663204
电子邮箱:wuwei1@ah.hrss.gov.cn
联系人:吴伟
2012 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