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社局
关于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395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2〕135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申报;
(五)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受资助人有新的项目可以申报,同时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二、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拟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于 2013年 1月 20日前 将下列材料(附电子版)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市人社部门(省直主管部门)的申报函(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复印,也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四.申报遴选
(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申报资助项目;
(二)获得国家资助的项目由省级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三)未获得国家资助项目由省级资助2—5万元。
五.为掌握已获资助项目进展情况,请对本地区(单位)2009-2011年度获得国家和省级资助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取得成效进行调查,并填写<<< span="">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 span=""> << span="">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表格可从省人社厅网站首页“下载区”下载)一并上报。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230061
联系电话:0551一62663204
联系人:吴伟
2012 年12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