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社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39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农民工创业园活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76号)、《关于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皖人社秘〔2012〕277号)标准,经审核认定,肥西县花岗镇农民工创业园等37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安徽白马电子商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17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希望被认定的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加强园区(基地)建设,优化环境,落实政策,扩大规模,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地要按照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标准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发挥孵化功能,更好地促进当地就业创业。
附件:1.第二批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名单
2.第二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2012 年12 月10 日
附件: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