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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安徽人社局 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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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442391.html
发文单位: 安徽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安徽人社局 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9-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人社局
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皖外专〔2013〕6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引智办),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3〕1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认真落实局省引智合作框架协议。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和总量控制、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重点突出皖江示范区建设、合芜蚌试验区建设和促进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鼓励和支持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出国(境)培训。
二、申报要求
(一)计划申报。各单位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新精神新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能和业务范围编制计划。培训内容要业务对口、针对性强,坚决压缩一般性、重复性、低水平及内容空洞的培训项目,凡国内培训能解决的不到国外培训;大幅压缩党政人才类出国(境)培训规模,地市级和县级党委组织部不直接组织境外培训;严格控制“双跨”培训团组项目,从严审核审批境外资助的培训项目,对背景复杂、专题敏感项目不予立项。各市的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由外专(引智)部门会同级外事、财政等部门审核后,须分管市领导同意上报。编制申报2014年项目计划,必须同时报送2013年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总结、项目培训成果、2013年已执行完毕项目的培训总结(文字和图片),以及《境外培训机构评估表》和《境外培训团组评估表》。
(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申报总量和派出规模,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围绕工业化、信息化与新兴产业化、城镇化建设与现代园区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研究与加强社会管理、企业创新发展与国际化经营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出国(境)培训项目。重点支持“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和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化工、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出国(境)培训项目,鼓励支持申报中长期培训项目、独联体项目、软件产业及其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一般可申报1个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超过3个项目,并做好排序。各市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项目。
(三)经费资助。申报并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的项目,按国家外国专家局新的资助标准执行;对申报国家资助未获批准的项目,省外国专家局将优先列入省经费资助范围。省资助的对象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团队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省直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经费,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2〕2172号)规定执行。省直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省委省政府直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将参加该培训项目应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人数和经费计划同时申报。
(四)机构选择。各申报单位在选择国(境)外培训机构时,要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专发〔2009〕174号要求,选择国(境)外政府机构、大学、研究机构、知名企业以及国家外国专家局评估认证的境外培训机构。要选择与境外培训接待机构培训特长相符的专业对口机构;要与境外渠道充分沟通,在实力、信誉、优势和价格方面进行比较选择。境外培训机构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对未填报境外培训机构的项目,省外国专家局可帮助推荐并商申报单位同意后确定;申报比较集中的培训机构,省外国专家局将适当调控。
(五)申报要求。2014计划申报不再分审批类和审核类项目,所有项目要求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www.safea.gov.cn)在线系统申报,待省外国专家局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正式报送书面材料,尚未建立项目单位账户的请与省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处联系。各单位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项目计划、相关报表(一式两份并印章齐全)及电子版报省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处。对未按要求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以及未提交培训总结和成果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梅、周保平、陈光兵,电话:0551-62670869、62639229,传真:62616083。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处。
附件: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出国(境)培训
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3 年9月16日
   

附件: 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14年出国计划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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