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60
  • Tax100会员 33120
查看: 771|回复: 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商外资[2012]911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符合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补充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9 10: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商外资[2012]911号
文件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商外资[2012]911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符合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补充公告
发文日期: 2012-1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公布2012年度符合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补充公告
沪商外资[2012]911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符合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补充公告
  沪商外资[2012]911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2月24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市国税局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的通知》(沪商外资[2011]756号)以及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市国税局2012年度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的情况,现将另2家2012年度符合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企业名单补充公告如下:
  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内设研发中心);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分支机构);
  以上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