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社局
关于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2014—2015年度工作成果评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鼓励技能大师创新创造和传承技艺,促进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创新有成果,人才培养见成效,根据《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成果评鉴试行办法》(皖人社秘〔2012〕328号,以下简称328号文)等规定,决定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2014—2015年度工作成果评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均可申报技能大师工作成果。
二、申报范围
工作成果分为技术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成果两类。成果所属期间应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已申报的工作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技术创新或分期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可予申报。同一单位取得两类成果的,可分类制作材料同时申报参评。
三、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按328号文规定执行。申报程序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整理材料,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企业由所在地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技术创新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技术创新成果评鉴申报表;
2.主要技术文件、资料和总结报告;
3.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评估材料。
(二)申报人才培养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人才培养成果评鉴申报表;
2.人才培养工作总结报告;
3.人才培养效果的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及时将这项工作布置到辖区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申报。要加强督促指导,深入企业对工作成果产生的效益和申报材料公示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证,确保真实、准确。
(二)为及时了解技能大师工作室动态,请各市局组织辖区内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填写2017年—2018年技术创新和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见附件1、2),连同上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纸质申报材料于 11月 30日前 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申报材料(排版说明见附件3)以市为单位打包发至pxc@ah.hrss.gov.cn(处室邮箱)。328号文及相关申报表可从我厅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人:张炜
电 话:0551-62663826
附件: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