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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浙江人社局 ZJSP13—2006—005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装饰板浸渍工等岗位能否列入特殊工种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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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24/art_1442999_6815.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ZJSP13—2006—0053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ZJSP13—2006—005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装饰板浸渍工等岗位能否列入特殊工种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4-0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装饰板浸渍工等岗位能否列入特殊工种问题的批复
ZJSP13—2006—005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装饰板浸渍工等岗位能否列入特殊工种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6144


衢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装饰板浸渍工等岗位能否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请示函》(衢市人劳函【200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我省《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劳社老【200261号)有关规定,企业特殊工种必须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范围、对象和工种目录执行,除原劳动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我省有明确规定可参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关特殊工种外,其他所有企业一律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提前退休。你市林业企业对应原林业部《关于林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工通字【199280号)所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
二、由于原林业部林工通字【199280号文件所列特殊工种的适用范围、劳动条件未具体明确,你市木材工业总公司的特殊工种岗位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之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及木材制品制作人员的操作范围、工艺流程。根据你市木材工业总公司装饰板生产中,将彩层纸、装饰纸、复盖纸通过浸渍、干燥、热压、锯边、砂毛、检验等工艺流程,其生产人员在该流程中从事的工种应纳入装饰层压板工工种范围。由于装饰层压板工未列入林业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因此,你市木材工业总公司的装饰板生产中浸渍工等工种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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