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90
  • Tax100会员 33582
查看: 578|回复: 0

[社保] 浙江人社局 ZJSP13—2010—001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8 1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28/art_1442999_7327.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ZJSP13—2010—0010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ZJSP13—2010—001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ZJSP13—2010—001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 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267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发〔2004〕75号)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力社保职称评价条件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9月21日印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