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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浙江人社局 浙人社发〔2018〕70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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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8/7/6/art_1229101516_312510.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浙人社发〔2018〕70号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浙人社发〔2018〕70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7-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70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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