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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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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3)。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的,需售房单位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收据遗失的,由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说明;单位不出具说明的,将依据成本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房价款计算公式核算。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bjgjj.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二、购房人配偶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家庭购房可由夫妻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申请人配偶的,在首次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并按照样表填写。
  提供填写好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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