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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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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0)。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产权证号和建筑面积。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本人申请提取的,提供填写好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夫妻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产权人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bjgjj.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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