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91
  • Tax100会员 27957
查看: 63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1999]6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博物馆海外征集文物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317
2020-7-7 1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840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1999]62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1999]6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博物馆海外征集文物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9-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博物馆海外征集文物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国税函[1999]621号


  近接上海市人民政府来函称:上海博物馆从1991年至今,共从海外抢救征集三百多件珍贵中国文物回归,且其中许多文物堪称国宝,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根据现行政策法规,文物在入境时,需缴纳17%的进口增值税,靠市财政拨款的上海博物馆难以承受,特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考虑到从海外征集文物回国,是失物回归,不是进口外国物品,且回归文物由国家永久保存,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了保护我国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同意对上海博物馆从海外征集回归的春秋秦公钟、春秋鸟纹盉、北周石造像等价值约70万美元的三件珍贵文物,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