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0
  • Tax100会员 32543
查看: 395|回复: 0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网上申领”发票功能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7-7 1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网上申领”发票功能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9-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网上申领”发票功能的通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网上申领”发票功能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5年9月30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办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申领发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网厅)新增加了“网上申领”发票功能。纳税人只要通过网厅“网上申领”发票模块,就能轻松地完成发票的认领。
  一、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可以凭CA证书或用户口令登录网厅(宁波国税网站首页即可进入)https://web2.nb-n-tax.gov.cn/etax/login.jsp。
  二、进入发票申领模块
  选择“发票申领”模块,进入发票申领专用菜单界面,在发票申领子模块中,纳税人可选择“快递代取”或“上门领取”两种方式。
  (一)快递代取方式
  勾选申领须知后,点击“快递代取”按钮,进入申领数量填写页面。根据票种,填写小于或等于最大申领数量的发票(发票申领数量必须为5的倍数,如5、10、15……);核对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若系统中无默认联系地址、方式或联系地址、方式有误需进行手工修改。核对无误后,选择快递公司(暂只可选择邮政EMS),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业务单号,纳税人将收到提示短信。
  (二)上门领取方式
  勾选申领须知后,点击“上门领取”按钮,进入申领数量填写页面。根据票种,填写小于或等于最大申领数量的发票(发票申领数量必须为5的倍数,如5、10、15……),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核对领取地址(暂只可选择主管税务机关)与联系方式,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业务单号。填写手机短信联系方式的纳税人将收到提示短信。待业务办结后,纳税人将收到办结提示短信,凭办结提示短信可上门领取发票。
  三、申领进度查询
  返回网上办税服务厅主界面,选择“涉税查询”模块,出现明细界面,点击“文书进度查询”子模块。选择文书名称“发票申领”与申请时间,点击“查询”,出现查询结果。
  点击“详细信息”可看到提交的文书详情。若因为提交的文书有误或其他原因,可在税务机关人员领取文书前对该文书进行撤销。
  四、税控系统发票读入
  使用税控系统开票的纳税人在领取发票后,需在税控开票系统中先下载网上领票数据,再进行读入操作。
  注:请保证税控系统处于最新版本后进行读入操作。
  宁波国税网厅咨询电话:0574-81852881、81852835
  宁波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热线:0574-12366-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