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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培[1993]第334号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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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55644578&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培[1993]第334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培[1993]第334号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3-08-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津劳培[1993]第334号

各主管局及技工学校: 现将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字【1993】第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调整普通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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