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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北京8个区公积金补缴(未跨年按月补缴)办理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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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办理条件

1.1公积金补缴业务的操作首先是建立在该员工在这家库里缴纳的基础上


2 办理材料(以下是各区县的三个月外补缴所需材料,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进行操作就可以)

区县
所需材料
区号
朝阳
直接网上申报
105
海淀
连续3个月以上交补缴说明
106
东城
三个月外交补缴说明及补缴清册
101
西城
连续3个月以上交补缴说明
102
石景山
连续3个月以上交补缴说明、社保缴费证明
108
中关村
补缴说明社保缴费明细(需要公司提供)
125
大兴
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补缴说明
111
丰台
连续补缴3个月以上交补缴说明、社保缴费证明
107


3 操作步骤

3.1首先登陆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网址:https://dwwsyw.bjgjj.gov.cn/home/wsyw

3.2公积金每月补缴操作如出现同月增补的情况,需要本月汇缴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交补缴业务的需求
3.3插入需要操作的UK,进入补缴管理选项根据支票补缴或者托收补缴进行选择

3.4点击增加,出现补缴页面,输入员工的在库编号然后回车确定,在输入员工需要补缴月份(包括起始月份和终止月份)

3.5输入完后检查该员工的补缴金额,确定正确后,点击保存添加

3.6待公积金补缴保存后,确认无其他员工操作,点击申报确认即可 ,等待管理部审批并账户留足额金钱





4 注意事项

4.1公积金不可以跨月进行补缴(例如:该员工是5月份增员成功,想补缴三月份必须补缴4月份)
4.2各公司根据自己签订的托收协议日期为准,须在托收日前完成网上的录入信息并提交
托收日
提交时间(最晚)
托收期
托收后(次月业务)
10日
5月4日
5月5日-5月17日
5月18日以后操作
15日
5月10日
5月11日-5月22日
5月23日以后操作
20日
5月14日
5月15日-5月29日
5月30日以后操作
25日
5月19日
5月20日-6月2日
6月3日以后操作
支票
随时
随时
缴纳完支票后操作
4.3一定要注意员工启封变更的情况,会出现金额改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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