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68
  • Tax100会员 33582
查看: 439|回复: 0

[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仲[1994]206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签证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7 10: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55520156&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仲[1994]20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仲[1994]206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签证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07-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签证问题的通知
津劳仲[1994]206号

各区县劳动局、开发区、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市属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准确执行天津市劳动局津劳护字【1994】第187号文件“关于《企事业单位临时工实行安全操作证制度》的实施办法”现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鉴证问题通知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应统一使用市劳动局印制的《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2.外商投资企业与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按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管辖分工分别到市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天津市劳动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