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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吉林人社局 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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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jl.gov.cn/zcfbjjd/zcfb/201608/t20160831_2423222.html
发文单位: 吉林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吉林人社局 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人社局
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1156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年底前,省厅将组成考核检查组,对各地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对达标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进行命名。
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

规范化建设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0959)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38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五级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能力和水平,制定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如下:
一、工作职责明确到位
(一)街镇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基本职责
1)宣传、解释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有关问题和工作情况;
2)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
3)督促指导社区对辖区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并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对劳动用工实施动态管理;
4)督促指导社区对辖区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5)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街镇乡、社区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指导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对辖区内劳动争议进行调处,并建立基础台账;
7)组织所属社区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集信息,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并及时报告;
8)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区(行政村)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基本职责
1)宣传、解释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向街镇乡劳动关系协调机构报告有关问题和工作情况;
2)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
3)对辖区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并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对劳动用工实施动态管理;
4)督促指导辖区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5)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街镇乡、社区创建活动;
6)协调有关单位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对辖区内劳动争议进行调处,并建立基础台账;
7)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集有关信息,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并及时报告;
8)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人员确定到位
各街道镇乡、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要在2007年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配备的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中,至少确定1名以上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各配备1名以上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针对基层平台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制度,实现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能够胜任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三、基础台账规范到位
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需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6个基础台账,具体为:《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台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台账》、《辖区内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台账》、《劳动用工备案手册核发(注销)情况台账》、《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情况台账》。上述基础台账采取纸质和电子表格相结合的方式(电子台账的有关内容可从《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中导出),依托《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劳动用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基础台账样式见附件。
四、基础设施完善到位
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要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和《劳动保障工作指标动态揭示板》,具体规格和样式要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统一。以满足劳动用工备案等各项业务需要为标准,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专用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按照《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和《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的要求,完成网络联接工作,将软件系统覆盖到各街镇乡、社区,做到省、市(州)、县(市、区)、街镇乡、社区五级联网。
五、日常工作开展到位
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依托《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和《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实时对辖区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督促指导其规范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同时,跟踪排查辖区内劳动关系矛盾和隐患,调处简单的劳动关系争议和纠纷,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报告,并配合劳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监察执法活动。
附件:1.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账
2.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台账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台账
4.辖区内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台账
5.劳动用工备案手册核发(注销)情况台账
6.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情况台账
7.劳动保障工作指标动态揭示板

附件:
附件1辖区内用人单位台账.xls
附件2-签订合同台帐.xls
附件3-终止解除合同台帐.xls
附件4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台帐.xls
附件5手册发放台帐.xls
附件6-劳动争议调解情况统计台帐.xls
附件7劳动保障工作动态揭示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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