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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吉林人社局 关于发布吉林省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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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jl.gov.cn/zcfbjjd/zcfb/201608/t20160831_2423255.html
发文单位: 吉林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吉林人社局 关于发布吉林省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日期: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人社局
关于发布吉林省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吉劳社薪字〔2007〕229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全省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如下:
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中线是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3%。
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上线是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8%。
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线是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8%。
企业要坚持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相一致的原则,依据当年生产经营计划和实现利税目标,参照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定本企业的年度工资增长计划。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中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经济效益允许的前提下,应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基本正常的企业应按下线增加职工工资。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工资指导线下线;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如不能按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实现工资增长,也应尽力实现职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不使职工货币工资收入下降。
  

OO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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