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60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641|回复: 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7-7 10: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文件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3-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03-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简化资料报送,降低纳税人办税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推行实名办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含义
  实名办税是对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地税部门经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可以减少或简并与身份证明相关的附报资料,办理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聘任的办税员以及税务代理人。
  二、身份信息采集
  为方便纳税人,避免重复操作,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通过与国税部门共享方式实现。
  三、实名办税的业务范围及流程
  (一)业务范围
  1.税务信息确认。
  2.纳税证明开具。
  3.延期申报申请。
  4.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5.退库申请。
  根据实施情况,后续将逐步拓展实名办税相关业务。
  (二)业务流程
  办税人员在办理实名办税涉税事项时,需先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再进行业务办理。以下证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1.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国公民护照。
  4.证明办税人员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
  对提供居民身份证的,与已采集的实名办税人员信息库进行自动比对;对提供居民身份证以外其它有效证件的,通过人工比对方式确定办税人员身份。
  四、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