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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一)现场发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超转、工伤人员的社保卡需到区社保中心现场领取。
(二)快递发放:辖区内的参保企业。
二、单位操作步骤
(一)现场发放:
1、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五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到发卡窗口申请领卡;
2、单位领取社保卡及《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核对无误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3、单位经办人对其参保职工进行发卡。
(二)邮政发放
1、快递员根据单位社会保险系统中留存的登记信息进行社保卡投递;
2、单位出示《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五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认真核对卡片数量和明细;
3、单位确认无误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4、单位将《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白色联返回投递员,粉色联由单位留存。
三、单位提交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五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现场发放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社保卡权益记录业务受理岗(北区一层);
2、现场发放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全月办理(节假日除外);
2、现场发放的办理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超转、工伤人员的社保卡只能到区社保中心北区一层社保卡权益记录业务受理岗办理领卡手续;
3、邮政快递的办理范围:发卡数量不超过30张的参保单位。
4、社保卡快递发放的单位务必及时核对本单位实际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信息)是否与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一致,确保社保卡快速、准确投递到单位;
5、社保卡快递发放的单位发现所接收的社保卡出现任何问题时,应采用“先收后退”的处理方式,即先与投递员签收,然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存有上述问题的社保卡、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北区一层大厅办理退卡手续。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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