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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内容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表单继续使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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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7 10: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内容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表单继续使用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8-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内容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表单继续使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内容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表单继续使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出具“表证单书”修正情况一览表》,市级税务机关挂牌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20份表证单书(具体表单名称见附件)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过渡期内这部分表证单书仍然合法有效。
  特此通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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