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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海淀区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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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辖区内注册的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和个体工商户等)。


二、单位操作步骤:

(一)企业:
1. 单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报,核发营业执照。
2. 单位持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名单见注意事项2),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书。
3.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url=]www.bjrbj.gov.cn/csibiz,依相关要求和提示进行新参保单位信息网上申报,按要求录入单位登记信息并提交确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各一式二份。[/url]
4.单位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授权服务网点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后,携带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二)其他单位:
1. 单位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缴费协议或《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具体手续遵从银行相关规定;
选择“社保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注:需同时问清开户行四位数之内的交换号。
2.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url=]www.bjrbj.gov.cn/csibiz,点击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页面,按要求录入单位登记信息并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单位,同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二份;[/url]
3.单位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授权服务网点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后,携带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三、单位提交材料:

第一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需提供:
(一)企业: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二份;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通过一般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需另外提供《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与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其他单位: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此证件单位无需提供此材料);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以批准成立证件为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二份(“银行缴费”途径提供)或《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保缴费”途径提供);
7. 与开户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或《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缴费”途径提供);
8.选择“银行缴费”方式且通过一般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另外提供《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第二步: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开户需提供:
1.《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一式二份;
2.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业务申请表》一式二份;
3.由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单位数字证书(北京市法人一证通)。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一)办理岗位:
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及网上申报开户岗(南区一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及网上申报开户岗;
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经办业务岗。
(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二)开户行为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的需选择“银行缴费”方式,其余银行选择“社保缴费”方式,企业仅能采用银行缴费形式。
(三)若办理单位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持执照仍为15位编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先到工商局换发有18位统一信用编码的《营业执照》。
(四)使用“社保缴费”的单位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时,需注意合同号为空,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款人简称为:“海淀社保中心”。
  社保四险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200004509024901585
  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      银行行号:1228
  社保医疗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1090321000120111092532
  开户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银行行号:321
(五)在“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页面进行信息登记时,项目内容填写可参考指标解释。指标解释可在新参保单位登记模块登录框上方“《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中下载查看。
(六)用人单位应依法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七)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通过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url=]www.bjrbj.gov.cn/csibiz,进入相关业务模块,即可办理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增加、变更、减少等手续;[/url]
(八)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
(九)单位参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稽核。
1.社会保险稽核事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2.社会保险稽核的主要内容
(1)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3.工作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
(1)经稽核检查存在少缴、漏缴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责令限期补缴;
(2)经责令参保单位逾期拒不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查询其银行账户存款情况。1)经查询银行账户余额足以支付少缴、漏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部门有权实施强制划拨和处以应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经查询且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少缴、漏缴或欠缴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参保单位存在少缴、漏缴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少缴、漏缴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属于欠缴行为),自欠缴之日起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事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doc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业务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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