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40
  • Tax100会员 33283
查看: 1346|回复: 0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02]4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查处假发票案件的紧急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6 12: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1323
发文单位: 吉林省地税局
文件编号: 吉地税函[2002]43号
文件名: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02]4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查处假发票案件的紧急通知
发文日期: 2002-05-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查处假发票案件的紧急通知
吉地税函[2002]43号

为了保障现行发票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针对新版发票实行以来所发现的问题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对制,售假发票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除根据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经济制裁以外,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从重从快打击一批制假售假分子,有效的遏制当前的制假售假之风。
  (二)对使用假发票的单位进行重罚,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还要对其处以一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责成主管分局本着从高不从低的原则重新核定其应纳税额,并将核定结果反馈有关部门。
  (三)充分发挥新版发票先进的网络信息查询系统,使假发票一旦流通立即发现,马上查处,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四)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发票对于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性,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索票护税意识,对一些违章情节严重的用票户要通过媒体对其曝光,使假发票失去其生存的空间。
  (五) 对于提供制造、贩卖、使用假发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重奖,对举报其他发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让广大消费者对我市发票管理的举报程序与奖励机制有深入的了解。使我市地税发票管理真正做到系统化,信息化,社会化。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