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全文有效
2018-09-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部分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8号,邮政编码为528000,联系电话为0757—88339403。
(二)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桂东路61号,邮政编码为528200,联系电话为0757—86339037。
二、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时间:2018-09-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一、公告背景
为了让纳税人知悉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部分派出机构的相关事项,方便纳税人办税,根据税务机构改革部署,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公告》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