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广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拟命名单位的公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广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拟命名单位的公示
全文有效
2017年9月12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6]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7]335号)等部署要求,结合近年来我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广东国税局开展了第三批广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评审工作。经省国税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共有25家单位拟命名为“第三批广东国税系统法治基地”,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北区稽查局
珠海市香洲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龙湖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南澳县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翁源县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和平县国家税务局
梅州市梅县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松山湖税务分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小榄税务分局
江门市新会区国家税务局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
广东省廉江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端州区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
潮州市湘桥区国家税务局
潮州市枫溪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郁南县国家税务局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异议情况,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反映,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邮政编码:5106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