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府发[2014]7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府发[2014]78号
全文有效
2014年12月1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