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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教〔2015〕99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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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财教〔2015〕99号
文件名: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教〔2015〕99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2-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教〔2015〕99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教〔2015〕99号
  全文有效
  2015.12.23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沪财教〔2011〕10号),经评估继续实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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