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1
  • Tax100会员 33181
查看: 730|回复: 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人社就发[2016]31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6 11: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就发[2016]31号
文件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人社就发[2016]31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3-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6]31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6]31号
  全文有效
  2016-3-3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年龄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
满1年不满10年 <35岁 1415 1132 -
≥35岁 1470 1176 941
满10年不满25年 <45岁
≥45岁 1520 1216 973
25年以上 不论年龄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16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通知有效期为2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