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5
  • Tax100会员 33681
查看: 784|回复: 0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价费[2018]1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本市排污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7-6 11: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发改价费[2018]1号
文件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价费[2018]1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本市排污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1-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本市排污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沪发改价费[2018]1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本市排污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沪发改价费[2018]1号
  全文有效
  2018-1-31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为落实有关规定,经商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本市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8]008号)、《关于调整本市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4]5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价费[2015]18号)等本市排污费收费标准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