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社局
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公告
为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需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实际,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调整,重新公布施行。
现公布《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请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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