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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黑龙江人社局 黑人社规【2018】9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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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hlj.gov.cn/hrss/login/seeZcDetail.ks?id=1235140215
发文单位: 黑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黑龙江人社局 黑人社规【2018】9号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18-12-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黑龙江人社局
黑人社规【2018】9号政策解读

目前,省内异地就医在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用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或现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1、结算范围:
省内异地就医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能够直接结算,这里所说的"医保政策范围”是指按照我省统一的"三项目录”规定和参保地的待遇标准政策。
2、覆盖范围:
现开通的是省内各地(双鸭山市将在近日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的直接结算,外省还未开通,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费用还不可以直接结算。
3备案政策:
和异地就医住院一样,异地门诊就医也需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如果未备案,是不能进行刷卡直接结算的。但是以前已经做过异地就医备案的,就不需要再次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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