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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黑龙江人社局 黑人社规〔2018〕14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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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6 10: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hlj.gov.cn/hrss/login/seeZcDetail.ks?id=7837268464
发文单位: 黑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黑龙江人社局 黑人社规〔2018〕14号文件解读
发文日期: 2018-12-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黑龙江人社局
黑人社规〔2018〕14号文件解读

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促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试行卫生系列职称自评直聘制度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4号,以下简称《通知》),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试行卫生系列职称自评直聘制度。
从2018年起,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哈尔滨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所属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试行自评直聘制度。
各医院可在实行自评直聘的卫生系列相关专业范围内,为与本院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的编制外聘用人员评聘高级职称,执行全院统一的职称政策、推荐程序、评价标准和聘用手续,主体责任由医院承担。
自评直聘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任务、评价标准、评聘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评聘工作。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各项制度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聘工作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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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社规〔2018〕14号文件解读  发表于 2021-2-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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